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建设本质安全与超清洁生产的城市型绿色企业优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建设本质安全与超清洁生产的城市型绿色企业优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15号

建设单位: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颖

邮箱:tiany.zjdx@sinopec.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东兴分部建设本质安全与超清洁生产的城市型绿色企业优化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链接:http://zjdx.sinopec.com/zjdx/csr/harm_constr/20240403/news_20240403_395850482601.shtml

附件2:建设本质安全与超清洁生产的城市型绿色企业优化改造项目验收意见

链接:http://zjdx.sinopec.com/zjdx/csr/harm_constr/20240403/news_20240403_396240305747.shtml

附件3:建设本质安全与超清洁生产的城市型绿色企业优化改造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链接:http://zjdx.sinopec.com/zjdx/csr/harm_constr/20240403/news_20240403_396479380987.shtml


信息来源: 
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