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公益事业

今年初,广东省对过去一轮(2013-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验收通报,湛江东兴公司帮扶工作成绩优秀,被评为“广东省扶贫先进单位”,受到广东省委、省政府表扬通报。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湛江东兴公司过去三年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一份褒奖和肯定。

作为中央企业,公司一直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广东省开展2013-2015年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安排,公司从2013年开始开展为期3年帮扶雷州市杨家镇黄桐村的任务,同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帮扶徐闻县那练村。三年来,公司高度重视,把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作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人民满意”企业的契机,通过采取帮扶人员驻村、召开协调会、多方筹措资金等措施,在两个贫困村实施了开发鱼塘、搭桥铺路、兴修水利、助学兴教等76个帮扶项目,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

三年来,湛江东兴公司在自主帮扶的黄桐村共投入资金946万元(含行业、财政、单位及村民自筹等帮扶资金),其中公司自筹195万元,实施帮扶项目49个,促使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从2012年底的3180元提高到2015年的8006元,增长151%,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6万元;在联合帮扶的那练村投入资金1585万元(含行业、财政、单位及村民自筹等帮扶资金),其中公司自筹72.5万元,实施帮扶项目27个,促使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从2012年底的3225元提高到2015年的7231元,增长124%,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94万元,顺利完成了两村各项帮扶任务。​